一场突如其来的变故,让17岁的小丽(化名)经历了人生的第一次劫难。
(资料图)
那一天,小丽刚在酒店上完晚班,就接到了酒店经理的急召。她匆忙赶到经理办公室,却没想到等着她的竟是一份让她措手不及的“赔偿协议书”。
“我不同意!”小丽态度坚决地拒绝在协议上签字。她正要转身离开,身后突然出现三个身强力壮的男人,将她团团围住。小丽震惊地认出了为首的那个男人,正是前些天对她实施暴行的罪魁祸首之一。
面对如狼似虎的四人包围,小丽的反抗显得那么渺小无力。终究,在男人们的强迫之下,一份凭空出现的“赔偿协议”上,留下了她颤抖的血红指印。
然而,小丽并不知道,她所遭遇的一切,仅仅是悲剧的序幕。更大的劫难,还在后头等待着她。
一切要从几天前说起。
17岁的小丽是新来的酒店房间服务员。那天,她照常去508房打扫卫生,却被房内的三个男人抓住,轮番强奸。事后,小丽勇敢地报了警。警方安慰她,一定会尽快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
然而好景不长,就在小丽以为正义很快会到来之时,那三个男人又找到了她。他们假惺惺地提出要与小丽“和解”,被拒绝后,就联合酒店经理设下陷阱,强迫小丽在协议上签字。
一时间,小丽陷入前所未有的绝望无助之中。然而,她并不知道,根据法律,被强迫签署的协议书,根本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三个男人的行为无疑已经构成了强奸罪。更为严重的是,他们对小丽实施了轮番强奸,属于强奸罪中的加重情节。根据法律,他们应当受到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严惩。
即便三人取得了小丽的签名,也毫无意义。法律明确规定,协议书必须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小丽签字时处于被胁迫的状态,协议自始至终就不存在法律效力。
不仅如此,三人强迫小丽签署协议的行为,只能进一步证明他们根本没有悔改的意思。这将成为法院加重他们刑罚的依据。可以说,那份伪造的“赔偿协议”,不过是三人虚张声势的把戏,不可能为他们带来任何好处。
当小丽意识到这一点时,她定然会感到欣慰。因为正义和公理,终究站在了她这一边。
这起案件给我们的启示是,受害者面对施暴者时,必须保持警惕。
因为施暴者往往会继续使各种手段来进一步伤害受害者。强迫签署协议书就是一种常见的二次伤害方式。受害者面对施暴者的各种要求,一定要谨慎,不能掉以轻心。
同时,这也警示我们,要重视社会上的弱势群体,尽力避免他们继续受到伤害。17岁的小丽不谙世事,她需要社会给予关爱和帮助,而不是继续受害。
让我们携起手来,为那些遭遇不幸的弱势群体保驾护航,让他们免受继续伤害,早日走出生活的阴影。只有这样,我们的社会才能变得充满温情与正义。
关键词:
Copyright 2015-2022 全球礼仪网 版权所有 备案号:豫ICP备20009784号-11 联系邮箱:85 18 07 48 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