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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注册制投教问答(四)1.12节

来源:万隆证券网 发布时间:2023-07-27 17:05:33 分享至: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12.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审核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1)挂牌审核:全国股转公司自受理申请文件之日起2个月以内出具审核意见或作出审核决定。

申请挂牌公司及其主办券商、证券服务机构回复问询或更新申请文件的时间,以及本规则规定的中止审核、请示有关机关、实施检查、专项核查的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时限内。

(2)注册程序: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依法应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的,全国股转公司出具同意公开转让并挂牌审核意见后,将审核意见、注册申请文件及相关审核资料报送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监会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对注册申请作出同意注册或不予注册的决定,要求全国股转公司进一步问询的,全国股转公司向申请挂牌公司及其主办券商、证券服务机构提出反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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